闯黄灯行为管理方式待细化 车主需重视
2014-11-01 01:42:24 来源: 浏览:1237 打印
    

 

今年元旦后,“闯黄灯扣6分”的规定引发舆论热议,甚至被不少网友形象地比喻为“禁黄令”。随后,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称,目前闯黄灯的行为以教育警示为主,暂不予以处罚。

尽管暂缓了对于 “闯黄灯”处罚,但是业界关于此问题的讨论此起彼伏。有分析人士认为,此次“禁黄令”是对公民交通意识薄弱的一次警示,“目前暂不惩罚并不意味法规的初衷有误,只是执行条件尚未成熟,因此,需要给予公民和管理者一段调整时间。”

长期以来,人们漠视交通信号灯的现象普遍存在。黄灯通行成为行驶潜规则,闯红灯现象也屡屡发生。《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白皮书》的数据显示,违反交通信号行驶死亡人数为1203人,占事故死亡人数的1.84%;受伤人数为6458人,占比为2.54%。

汽车评论员凌然在接受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采访时称:“现阶段对闯黄灯行为暂不处罚是交管局慎重考虑后的结果,但这并不意味"规则"会因此取消或改变。因为新交规并不完善,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漏洞。”

汽车行业分析师张志勇则认为,“禁黄令”并非新规定,只是因为此前规定并未严格执行,大部分司机在从众心态作用下,让黄灯通行成为了行驶潜规则,“如今的 "禁黄令"只是对于此前法律的明确执行而已。”

据了解,2004年出台的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38条规定:“黄灯亮时,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。”这也意味着没有通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亮起时就应该停止行驶。

凌然据此认为,“相较于新交规是否存在漏洞的各种争议,更值得关注的是新交规本身的目的。”新交规的出台再次强化了交通信号灯的重要意义,将规范国人驾驶行为。

张志勇认为,新交规的出台是汽车社会环境改革的重要契机,争议也代表了各界对交规的重视,“只有先重视,才可能让公民的交通意识发生转变,让监管机构制定更加严谨、公平的管理政策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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